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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井银行职员为玩网游窃取储户2万元

2014-12-01 09:04:00
来源:新文化网 作者:综合报道D

银行储蓄员监守自盗,盗走老汉2万元。日前,因构成盗窃罪,银行职员田某被龙井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,缓刑三个月。

田某今年26岁,是龙井市某银行的储蓄员。2013年11月的一个下午,家住龙井市的周老汉一个人来到她的窗口办理取款。“周老汉取款2000元,在取款的时候,田某为她办理业务。给周老汉2000元之前,田某偷偷地又刷了一次老人的存折,并叫他再输入一次密码。”法官介绍说,田某等周老汉离开后,自己填写了一张取款凭证,并模仿周老汉的字迹,签上了名字,随后从老人的存折里取出了2万元存款。

下班后,田某悄悄将2万元放进了自己的背包里带出了储蓄所。

“经过调查,她之前使用信用卡透支了1万元,全部用在玩网络游戏上,后来这笔钱始终没能还上,这一次盗走了周老汉的2万元,先还了自己的信用卡,剩下的1万元很快被她也投入到网络游戏里了。”法官介绍说,田某本想着等自己在游戏里的虚拟物品卖出去后,就可以把这笔钱还上,但是直到被发现她也没能还上这笔钱。

2014年1月13日,周老汉再次来到银行取钱时,发现自己存折里的余额少了2万元,随即报案。案发后,警方顺藤摸瓜,很快锁定了嫌疑最大的田某。“当天田某没有来单位上班,警方通过银行保卫科给田某打了一个电话,告知她,她窃取周老汉2万元的事情已经被发现了。”当日下午,在巨大的压力下,田某来到龙井市公安局接受审查。

经审查,田某对非法占有周老汉2万元的事情供认不讳。

龙井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,田某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其任储蓄员工作便利,让储户再次输入密码手段,秘密窃取他人较大数额财产的行为,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。鉴于田某有自首情节,且在归案后已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,可依法从轻处罚,依法判决田某拘役两个月,缓刑三个月。

新文化网(张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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